一、營業執照地址變更需要的材料
1、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的《公司變更登記申請書》(公司加蓋公章)
2、公司簽署的《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證明》(公司加蓋公章)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證復印件(本人簽字);應標明具體委托事項、被委托人的權限、委托期限。
3、公司章程修正案(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)將原地址更改現在的。
4、變更后住所的使用證明;自有房產提交產權證復印件;租賃房屋提交租賃協議復印件以及出租方的房產證復印件;未取得房產證的,提交房地產管理部門的證明或者購房合同及房屋銷售許可證復印件;出租方為賓館、飯店的,提交賓館、飯店的營業執照復印件。
5、法律、行政法規和國務院決定規定變更住所必須報經批準的,提交有關的批準文件或者許可證書復印件。
6、公司營業執照副本。注:此為依照《公司法》、《公司登記管理條例》設立的公司申請住所變更登記適用本規范。
二、營業執照地址變更辦理的必須性
1、依據現行工商登記法規,一個企業只能有一個法定注冊地址,并以執照上登記的為準;
2、法定注冊地址可以含有辦公址或生產經營地址,但兩者不能分離,如果場地不夠,確要分離的,那非注冊的地址要辦理分機構(分公司或分店);
3、如果辦公地點不在法定注冊地址上,這是違法的,當地工商部門可以按無照經營查處(因為在辦公場地要掛營業執照,執照上的地址對不上,就是異地經營,這種行為就是無照經營)